官方: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信用档案

来源:    日期:2015-5-14    浏览次数3550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文化部、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起草的《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将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信用档案。公共文化服务如何通过社会力量购买方式,突出惠民特色?

  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根据中央要求,出台了各自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文件,其中包含购买文化服务。比如重庆开展分级购买文化演出进村、社区惠民活动,北京通过购买方式引进民办图书馆团队管理朝外街道图书馆运营等。文化部财务司司长赵雯表示,《意见》根据购买内容,制定了面向全国、具有指导性和方向性的购买目录。

  赵雯:一是公益性文化体育产品的创作与传播,二是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与承办,三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民族民间传统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展示,四是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运营和管理,五是民办文化体育机构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

  只要是符合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健康积极向上的,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文化服务都属于购买内容。其中,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作为公共文化必不可少的内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务司司长孟冬介绍:将大力推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孟冬:全国村村通和户户通直播卫星用户超过4600万户,全国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7.99%和98.6%,农家书屋工程建成了60万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队伍5万余支,全年放映电影800多万场,全民阅读活动深入推进,少数民族语言节目制作译制和覆盖能力进一步加强。保障了城乡居民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的基本文化权益。

  对于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价格,财政部教科文司文化处调研员庞静茹介绍,将建立购买价格或财政补贴的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价格,避免获取暴利。

  庞静茹:一是购买价格不是固定不变的,要有动态调整机制;二是购买价格要与服务的内容和质量挂钩;三是在此基础上使承接主体取得与其提供服务的内容和质量相当的合理回报,而不能是暴利。

  庞静茹特别提到,《意见》中强调要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信用档案

  庞静茹:对在购买服务实施过程中,发现承接主体不符合资质要求、歪曲服务主旨、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造成社会重大恶劣影响的,要列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黑名单,禁止再次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